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及寒假前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确保岁末年初、寒假春节及“两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22号)《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3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厅办函〔2019〕22号)《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电话通知稿〔2019〕第127号)《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9〕1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校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上来,把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麻痹侥幸心理、消极厌战情绪,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监管松弛,坚决扛起“抓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善始善终、全力以赴抓好岁末年初、寒假春节前后及省市“两会”期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防范,进一步做细做实校园和校车安全管理
各校要以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吸取重大事故教训,周密做好假期校园安全工作。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宿舍、教室、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室、校园在建工程、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电源插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用电用气用火,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领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校车、校舍、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交通、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控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要通过安全教育课、致学生家长书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加强防欺凌、防传销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家校沟通联动,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学习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安全提醒和指导。
三、加强值班守护,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各校要做好冬季灾害天气(如低温、冰冻、雨雪、雾霾等)的应对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为除夕至年初二)和有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夜间在岗值班,加强门卫保安、宿管等人员的护校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严明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做好校园巡查和值班记录。单位法人、分管负责人、安保干部及相关人员要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及时做好灾害、事故指挥协调、防御处置,及时做好重大信息、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和报送。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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